宝钢推出节能环保专项一百余项--
2010年全年,宝钢推出节能环保专项一百余项,总投资35亿元,年节能量43万余吨标准煤。
“如果说大型钢企更有社会责任、具备追求先进生产设备的主动性,其实现在一些中小民营钢企也存在投入环保设备的需求,否则不够环保指标,就会面临被淘汰落后的命运。”
环保重手
在此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审查讨论的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草案中,新增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多个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,还要求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、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、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促进节能减排。
其中,工业领域仍将是“十二五”期间节能减排的重点,而钢铁业,乃是工业领域众多高耗能产业中节能减排的“重中之重”。
去年7月出台的《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划条件》,被业内人士称为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钢铁行业生产运行标准文件。
其中对污水排放、节能等进行“升级”规定。比如,根据2005年制定的钢铁产业政策,吨钢综合能耗高炉流程低于0.7吨标准煤,但在新的钢铁行业标准中吨钢高炉工序能耗不得大于0.446吨标准煤,降幅接近40%。
再比如,新标准在重申2009年钢铁振兴计划的规定——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千克,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.8千克之外,新增“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”要求。
钢铁业的节能空间
值得注意的是,在中国钢铁企业在环保压力下升级的同时,还有面临一股“寒意”的倒逼。
一位业内分析人士不禁感叹:“很多钢企目前都处在生死存亡边缘,是否还有那么大的空间和底气再去投入巨大的设备更新,投入环保呢?”
2011年1月底,工信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通知,对各地2010年钢铁、水泥、钢管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。
对不达标企业,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暂停新增授信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、必要时并可停止供电;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、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;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,已颁发的也要撤回;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、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,要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,等等。
此外,由于我国承诺“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40%-45%”,在这一目标确定后,钢铁业将在其中承担多大的责任,目前仍无清晰数据。